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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立法

充分发挥政府立法保障作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发布时间: 2022-07-0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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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自治区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三个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立法保障作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聚焦禁毒立法,提升毒品治理能力

禁毒工作关乎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和社会和谐。为全面加强自治区禁毒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自治区司法厅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审查、协调、修改《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多措并举强化禁毒宣传教育补充新增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内容细化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措施,规范了对麻黄草的管理聚焦禁毒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规范措施有效遏制毒品违法犯罪问题的滋生蔓延,进一步提升了自治区毒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聚焦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提高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水平

重要经济目标是人民防空防护的重点,是国家的经济命脉,对维系国计民生、保障城市功能运转保存战争潜力以及战后经济恢复有着重大影响。我区地处祖国北部边疆,是国防体系重要防线首都安全的重要屏障,是国家军工和能源基地以及空袭与反空袭斗争的重要地区,依法加强我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工作自治区司法厅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审查、协调、修改《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条例》,明确了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体制、防护措施、防护建设以及防护方案等内容,为依法加强自治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工作发挥了立法保障作用。

三、聚焦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提升维护国家安全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于2005年5月5日起施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国家安全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自治区司法厅坚持依法立法,认真审查起草部门的修改意见,进一步明确国家安全机关职能职责,深入落实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放管服”改革,推动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依法、规范、高效开展,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