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搜索
list
首页 > 全面依法治区 > 法治内蒙古 > 科学立法

科学立法

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调研组一行赴甘肃省、河北省开展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 2021-07-27 16:47    
分享到: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即可



  


    
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养老服务工作,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司法厅、民政厅于2021719日至22日赴甘肃省、河北省开展养老服务地方立法调研。调研组一行由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王瑞峰带队,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建华,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戴燕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的重点立法项目,也是与自治区政协的立法协商项目。


  

  


    调研组一行分别于甘肃、河北两地召开座谈会。听取两省民政厅、司法厅及部分养老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关于养老服务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虚拟养老院、美好家园(安宁)孝慈苑养老服务中心以及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塔元庄远程医学中心、石家庄市老年养护院等处调研。实地了解居家适老化改造、智慧养老、生活服务、平台建设,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居家养老支持、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院后护理,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运营情况、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情况、医养结合等情况。


  


    调研组认为,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养老是重大民生事业。自治区养老服务立法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指导,着力破解养老服务面临的难题,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要在养老服务地方立法中要总结提炼好自治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践经验,坚持靶向发力,瞄准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作出立法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