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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

内蒙古铁路检察机关召开首次新闻发布会发布“铁路安全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2-05-16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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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下午,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联合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助力平安内蒙古建设”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以来内蒙古铁检机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发布了“铁路安全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自治区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杨树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邢东、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伟燕,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宣传处处长李建军等参加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内蒙古铁检机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2018年以来,内蒙古铁检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把铁检机关打造成主司公益诉讼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公益诉讼作为核心业务,着力强化统筹领导,注重内外联动,构建了检察机关、行政机关、铁路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多方协作体系,主动运用现代科技建设了内蒙古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法眼”,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370件,立案办理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19件,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的诉前检察建议169份,提起公益诉讼4件,推动主司公益诉讼检察院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四年来,内蒙古铁检机关坚持把维护铁路安全作为公益诉讼履职办案的重中之重,聚焦铁路线路保护区内违法建设、挖沙取土、倾倒垃圾、违法烧荒、排放污水以及堵塞泄洪河道、破坏铁路防护林等重大安全隐患,组织开展了“铁路线下安全隐患排查”“公益诉讼守护铁路安全”“整治轻硬质飘浮物威胁铁路安全”等专项活动,立案办理涉铁公益诉讼案件147件,发出检察建议113份,提起诉讼3件,督促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履行对铁路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推动消除威胁铁路安全隐患200余处,加固拆除彩钢房顶109处,拆除违建房屋1万余平方米,恢复铁路安全保护区41.2亩,为全区铁路安全稳定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此次发布的乌海市境内铁路“包兰线”违法建设堵塞河道危害铁路泄洪桥运输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十大典型案例,是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联合呼铁局集团公司从2018年以来铁检机关办理的147件涉铁公益诉讼案件中评选得出,覆盖自治区7个盟市地区,范围广、意义大、影响深远。案件类型以行政公益诉讼为主,包括8件诉前程序案例、1件提起诉讼案例以及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例,涉及违法建设、路基泡水、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放养牲畜、弃置废物等常见的铁路线下安全隐患,还包括医疗废物、粉尘污染等生态环境类问题,以及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拓展领域,案件办理均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治理效果。

发布会上,来自法治日报、光明日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和内蒙古日报的记者分别进行了提问。

自治区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杨树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2021年3月,高检院推动全国开展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明确提出将铁路运输检察机关纳入跨区划检察改革试点,同年7月,自治区检察院再次明确要积极推动铁路运输检察院主司公益诉讼。基于铁路检察机关跨区划优势,对于跨盟市区划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发生案件管辖不明或监督管理职责存在交叉重叠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自治区检察院类案指定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统筹解决跨区域公益保护的瓶颈问题,这也是今后着力构建铁路检察机关为主司公益诉讼检察院的主要思路。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邢东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说,铁路部门一直和铁检机关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关系,近几年,双方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会签协作意见等方式加强协调配合,通过检察公益诉讼解决了一大批铁路部门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铁路沿线重大安全隐患。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宣传处处长李建军表示,2021年,自治区成立了平安内蒙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铁路护路联防组,铁路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督促多方合力解决危及铁路交通安全的隐患,有力保障了铁路安全领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助力了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将进一步加强统筹,支持检察机关、呼铁局立足各自职能,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助力平安内蒙古建设。

中央及自治区20余家媒体出席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