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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

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开展专项行动 守护亮丽北疆

发布时间: 2021-03-0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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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6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区检察机关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守护北疆草原林地”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动员部署会。开展两个专项行动是自治区检察院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在完成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开展全区检察机关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工作举措增加“自选动作”,部署开展全区检察机关“守护北疆草原林地”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出席会议讲话,自治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杨树林主持会议,会议宣读了两个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三级院。

  郑锦春指出,开展两个专项行动是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举措,是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实际行动,是打击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的迫切需要。全区检察机关要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两个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草原林地环境资源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郑锦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聚焦重点任务,紧盯违规违法占用、开垦、污染草原林地、破坏森林资源和案件查处不到位等重点问题,集中优势办案力量,动真碰硬抓整治,一方面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地把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全面摸排草原林地领域公益诉讼办案线索,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要围绕阶段性工作任务,严格把握专项行动时间节点,稳扎稳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

   郑锦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周密推动落实,压紧严实责任,明确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做到上下联动、三级贯通、有序推进。分市院、基层院检察长要切实担负起“一把手”主体责任,细化实施方案、狠抓任务落实,做到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要环节协调、重要案件督办,确保两项专项行动做得扎实有效,经得起检验。

  郑锦春还对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调度。他提出,要抓实办案,以开展林草资源保护专项监督,统筹推进河湖治理,开展稀土资源保护,服务乡村振兴建设等为契机,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公益诉讼检察稳进、落实、提升。要强化质效,充分发挥“三检合一”制度效能,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内蒙古生态检察模式构建,推动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要强基固本,抓基层打基础,不断探索符合公益诉讼特点的强基固本路径,着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专业能力建设。要培育典型,注重从案件办理前端着手,不断增强案例培育意识和宣传意识,着力打造内蒙古公益诉讼检察品牌。


信息来源: 内蒙古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