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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全面深化改革谱写新时代司法行政发展新篇章

发布时间: 2022-07-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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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以来,司法行政改革主体框架愈发清晰,各项改革举措有序有效落实落地,关键环节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体制机制改革堵点梗阻不断打通疏解,改革成效持续巩固,改革成果惠及力度不断增强,司法行政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全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取得了一系列可喜成绩。

党领导司法行政改革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十九大以来,自治区司法厅每年召开厅党委会和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坚决扛起改革任务落实的政治责任。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实施意见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落实44项105项改革任务,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制定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落实的“八项制度”,构建了优化协同高效的职能体系和工作机制。

执法司法责任和制约监督形成闭环。健全完善责任落实领域“五大体系”,聚焦监督制约重点“七个方面”,构建司法行政执法司法责任和制约监督体系。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7月1日,全区旗县级以上三级政府实现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立大调解工作新格局,全区嘎查村(居)、苏木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普遍建立,基层矛盾纠纷排查率达到100%。

“两全两快”的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建全服务网络,建成自治区1个、盟市12个、旗县(市区)103个实体平台,建成苏木乡镇(街道)工作站1023个、嘎查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12491个。建成“全区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办理平台”,形成全区一体化呼叫中心,每天提供14小时蒙汉双语热线电话咨询服务。十九大以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5万件,办理公证182.13万件,办理司法鉴定16.2万件,办理仲裁业务1万余件,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6.5万件,热线平台话务总量65万余通,满意率达到97.3%。

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持续简化优化。持续“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自治区本级69项、各盟市333项证明事项均已实施告知承诺制。落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顺利完成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调解、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任务。印发《关于落实国家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的实施方案》《公证参与司法所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制订《仲裁委员会设立、变更、换届工作指南》,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等一揽子政策措施,为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各行业顺利运行提供了强力支持。

刑事执行监督体系规范高效运转。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出台《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关于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形成了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相互衔接、相互贯通、相互支持的良性格局。起底和整治“减假暂”案件顽瘴痼疾,全面排查23万余件“减假暂”案件,全区19所监狱实现巡回检察全覆盖,全部做到了狱务公开常态化。全区戒毒场所全面建成统一戒毒模式,戒毒人员出所后三年戒断率从8%上升到26%,戒毒人数持续下降,为建设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作出了应有贡献。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