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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纵深推动司法行政改革 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发布时间: 2022-06-2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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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内蒙古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历次中央政法领域改革工作会议和全区政法领域改革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政法领域司法行政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司法行政执法司法责任和制约监督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改革成果惠及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党对司法行政改革的领导更加坚实。全面完成原司法行政机关和原政府法制办机构改革任务,组建司法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实施意见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加快构建司法行政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的初步贯彻落实意见》等改革规划文件,坚决扛起改革落实的政治责任。

公共法律服务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自治区先后清理取消58项证明事项,全区402项证明事项均已实施告知承诺制。从“供给侧”着手,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重大举措落实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成自治区实体平台1个,盟市实体平台12个、旗县(市区)实体平台103个、建成苏木乡镇(街道)工作站1023个、建成嘎查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12491个,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司法行政制约监督方式创新见效。加强“智慧司法”建设,建成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居)五级全覆盖、规范化、互补式的服务平台体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12348”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台融合”,实现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委员会等公共法律服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55万余件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仲裁、人民调解案件实现实时监督、全程监督,全区6300多个行政执法主体和8.2万名行政执法人员实现平台统一管理。

刑事执行体制改革持续走深走实。深入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排查整治23万余件“减假暂”案件,全区19所监狱实现巡回检察全覆盖,全部做到了狱务公开常态化。制定《关于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形成了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相互衔接、相互贯通、相互支持的良性格局。推动安置帮教无缝衔接,2018年以来,全区共衔接安置帮教人员6.7万人,全区无一例脱管、漏管及利用疫情期间煽动闹事和重新违法犯罪事件发生。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出台《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着力解决了全区各地社矫工作标准不统一、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全区现已成立12个盟市级70个旗县级、207个乡镇级社区矫正委员会,为社区矫正工作持续有力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司法公正的法治化渠道更加畅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7月起,三级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推动全区上下形成“一盘棋”,彰显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牢筑基层治理“第一道防线”,完善政府购买调解服务制度,出台行政调解制度文件,建立司法所和派出所“三联六建”协作机制,打造118对“两所”联动示范所,推动全区嘎查村(居)、苏木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普遍建立,形成“大调解”工作新格局,年均化解矛盾纠纷近13.35万件,基层矛盾纠纷排查率达到100%。

下一步,内蒙古司法行政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部署安排,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执法司法责任和制约监督体系,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制约监督,着力提升司法行政服务水平,以公正司法夯实法治根基,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