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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面提升盟域治理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发布时间: 2021-05-12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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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机构改革后,盟委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盟司法局,将原有行署法制办职责全部移交盟司法局负责。盟、旗司法行政机构既是党委法治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又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将立足“一个统筹、四项职能”工作布局,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法治阿拉善建设和社会安全稳定三个大局,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司法行政领域改革,全面推进盟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对依法治盟的集中领导,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①。目前,全面依法治盟已进入新阶段,盟、旗依法治盟工作机构已经建成,工作机制日趋完善,盟司法局作为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机构,坚持“全面、统一、协调、同步”的原则,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各板块、各环节的资源和关系,推动形成各司其职、有效衔接的法治运行格局。

持续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贯彻。将重点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谋划好今年依法治盟工作,做到站位高、落点实,当好盟委行署的参谋助手。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贯彻方案,确保规划、纲要落实落细见成效。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结合我盟实际,制定出台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运行机制,筹备召开盟委全面依法治盟工作会议,加强对全盟法治建设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察落实。推进盟委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的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为决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以信息化为引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们将以信息化为支撑,在推进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上下功夫。一是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加强统筹协调,督察检查,推进做好《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全面落实,强化考核评估工作,迎接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验收督察。深入调研,启动编制我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评选出符合要求的示范旗区和项目,以创建促提升,以创建带发展,带动本地区和本部门形成重视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等监督管理制度,开展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进一步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智库作用。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织召开全盟行政执法重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推进执法工作。四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清单制度并实现动态管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贯彻全盟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会议精神,组建专业队伍提供法律服务,全力做好专项整治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五是推进行政复议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纠错力度。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率。六是全面实施法治政府信息化考核,将智能化一体平台应用工作纳入旗(区)、盟直部门领导班子依法治盟考核指标,实行“月评价、季通报、年总结”,真正发挥督促、倒逼、问责、激励作用。

三、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全力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监管社区矫正对象、排查刑满释放人员,盟司法局在抓基层、强基础上下功夫,着力打造好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服务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的优势,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重点对象的监管,确保其思想稳定、不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积极举报揭发线索;加强对司法鉴定、公证、律师行业的监管。结合普法宣传,运用好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营造专项斗争浓厚氛围。全面总结经验,大胆探索,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是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推进社区矫正专业化、规范化运行。发挥信息管理平台作用,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时监管。强化与法院、检察院沟通协商机制,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和新型技防手段应用,进一步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

三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司法厅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要求,强化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加强与监狱系统的对接沟通,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排查走访,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是推进盟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充分发挥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宣传、复议、仲裁、矫正、调解等方面的优势,不断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加快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不断提升盟域治理现代化水平。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建立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与法院开展线上、线下矛盾纠纷委托人民调解工作,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全面提升人民调解组织对疑难复杂及新型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的互联互动机制,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

四、整合资源力量,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水平

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不仅是促进经济社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润滑剂,也是培育人民群众法治信仰、法治意识、法治习惯的重要方式。一是健全完善盟、旗、苏木镇(街道)、嘎查(社区)四级法律服务网络,构建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大4K智能机顶盒推广使用,力争年底用户数稳步增加。推进律师担任嘎查(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成立专业律师服务团队,优化公证业务办理,促进依法办企。完善法援制度,积极做好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回馈机制建设,采取“12348”热线平台、微信塔群、4K智能机顶盒、司法智能终端(JIPad)和实体平台五大通道,检测和评价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稳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鼓励公证机构设立口岸代办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四是强化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国家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建立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五是组织实施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阿拉善盟考区考务工作。

五、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普法实效。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治宣传是促进法律制度有效实施的基础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培育全民法律信仰是普法工作的职责所在。一是做好“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抓好典型选树,及早谋划“八五”普法规划。督促各单位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增强普法工作成效。二是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持续推进“法治乌兰牧骑”普法宣传金色品牌建设,组织开展全盟“十大法治事件”“十佳法治人物”“十大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评选活动,发挥司法行政案例库的作用,为“法治乌兰牧骑”创作提供素材,打造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精品。四是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旗(区)创建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嘎查(社区)”创建活动,实施农牧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发挥好嘎查(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五是做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学法用法,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推行“互联网+”普法, 持续开展网络在线学法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普法宣传社会影响力。

信息来源: 法治调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