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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关于呼伦贝尔市法治文化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8-06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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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全面依法治国不仅需要完善法律制度,而且需要建设法治文化,让法治信仰、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是指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而不断发展的,体现现代法治精神和制度、运行规则和生活方式的一种文化状态。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宏大的系统工程。多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对法治文化建设十分重视,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呼伦贝尔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之路。但随着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建设的新需求、新期待日益增长,如何进一步加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亟需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一、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成效特色

(一)全力推动法治文化作品繁荣发展。大力实施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繁荣计划,整合全市普法图、文、音频、视频等精品力作,建立法治文化作品资源库,已收纳原创法治歌曲、微电影、动漫等作品110余件,法治文艺节目67个,法治书画、摄影作品500余幅。“我与宪法”微视频大赛、法治金曲征集展播、“法润草原”书法摄影展等各类法治文化活动精彩纷呈,推动了我市普法宣传工作向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七五”普法期间,我市有22部法治文化作品在全国、全区各项评比中获得奖项。2018年与中央电视台联合拍摄的3集普法栏目剧《法治的阳光·爱洒归途》,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进行了播出,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

(二)点面结合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我市坚持以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精品为抓手,将“6项普法工程”建设作为“七五”普法的重点工作。在全市建成符合标准规范的法治文化广场(公园)9个,法治文化长廊(街)52个,宪法教育展厅(基地)3个,普法宣传教育展厅1个。建设法治图书阅览站、法律图书角447个,法治大讲堂334个,在苏木镇(街道)全覆盖,普法宣传栏1050个,在嘎查村(社区)全覆盖。充分利用全市14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9个工作站、906个法务工作室、952名村居法律顾问,建立全方位法律服务阵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覆盖城乡、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初具规模。

(三)精心打造具有呼伦贝尔地域特色“法治乌兰牧骑”金色普法品牌。广泛吸纳国家工作人员、律师、普法志愿者、乌兰牧骑队员、老年文艺团体、在校学生,组建了“呼伦贝尔情”“绽放巴尔虎”“瑟宾”“银龄”等46支法治乌兰牧骑普法队伍。同时广泛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将基层一线的法治素材、典型案例进行再创作,通过小品、歌舞、相声、快板、好来宝、哈肯拜等艺术表演形式展现法律内容,编排创作出歌曲《宪法颂》《法治乌兰牧骑之歌》,小品《一解倾心》《温暖回家路》,普法好来宝《普法轻骑 情系草原》等67个法治文艺作品。2018年以来开展“不忘初心 普法永远在路上”“法治乌兰牧骑服务一带一路”“助力脱贫攻坚惠民文艺演出”“国家安全在边疆”“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等大小演出活动900余场次,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党的声音和法律知识传递出去,受到各族群众的热烈欢迎。

(四)拓宽传播载体,不断扩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发挥媒体传播作用,借助电视、广播、融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微信塔群”等媒介速度快、受众广的优势,搭建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普法平台。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办《法治经纬》《法制园地》《普法访谈》《以案释法》《蒙古包法律大讲堂》等栏目,通过专家解读、情景再现等形式,方便、直观、快捷地为群众普及宣传法律知识。在报纸开设普法依法治理专栏。利用各成员单位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各类政策法规、普法信息、典型案例,开通“呼伦贝尔普法”公号,发布普法内容309期,各类信息1300余篇,及时将最新法治宣传内容输送到群众身边。依托全市197个“法律服务微信群”和16.3万户“4k智能机顶盒公共法律服务终端”,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云”服务,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学习法律知识、享受法律服务。

二、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

近年来,我市积极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的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为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从总体上看,目前对法治文化的理解和实践,带有一定“形式化”“部门化”的特征。

(一)有些地方和部门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认为经济发展是硬指标,法治文化建设是软任务,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对法治文化的内涵和精神理解不深不透,工作部署不到位,检查指导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法治文化建设的作用与效果没有充分展现出来。一些部门对自身普法责任主体地位认识不明确,普法工作流于形式,法治文艺创作力度不够、积极性不高,缺少精品力作。

(二)群众对法治文化建设参与度和积极性不足。广义的“文化”,是指“普遍的生活方式”。法治文化就意味着要成为人民所信任、所依靠并日益习惯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需要全社会和全体人民的积极参与。目前我市法治文化活动主要是以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校师生和法律工作者为参与者,基层普通群众、民营企业员工、外来务工人员参加较少。现有的法治文化活动的对其吸引力不高 ,法治文化活动没有形成应有的规模和效应。

(三)法治文化元素、特色展现不足。各地区法治文化阵地不平衡,部分地区对法治文化建设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尚未建立。有的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建设形式单一、内容单调,宣传法规法条的多,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内容和形式较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展现不够,不能充分体现法治文化的群众性、创新性、文化性。

(四)法治文化建设专业人才不足。目前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主要依靠各机关普法工作人员,缺少文化创作和文化传播技能,而法治乌兰牧骑队员大多缺少法律和法治文化工作基础,创作法治文化作品时往往需要两者反复沟通,这就导致了创作效能不高,传播范围也不够广泛。做好法治文化传播,我们急需要大批既懂得法律又了解文化传播的专业人才。

三、对推进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体系化,使法治文化建设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推动将法治文化建设考核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创建考核,纳入文化建设、法治创建和“谁执法谁普法”评估内容,增强刚性约束。健全责任机制,各级机关、单位要把法治文化融入执法、司法、服务群众的每一个环节。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一是要加强经费保障,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建设服务体系,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法治文化建设有序进行。二是要强化人才保障,培养法治文化建设综合性人才。加大专业人才招录,拓宽专业人才引进渠道,加强现有普法队伍文化创作、文化传播方面的技能培训,培养综合性人才,不断提高法治传播的到达率、阅读率和转发率,增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时效和实效。

(三)广泛动员,共建共享。提升“两委”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治理的能力,全力推进基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高“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其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文化氛围的作用。充分利用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治乌兰牧骑、法治新闻工作者等,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法治文化传播活动,形成共建共享的法治文化建设局面。

(四)以有效传播使法治文化深入人心。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级媒体精心策划、积极配合,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专栏专题,用好“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法治文化建设的进展、成就,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个人,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大型高清LED显示屏、公交车站、户外广告、楼宇电视等多种传播途径和手段,加强法治公益宣传力度,扩大法治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开展法治实践活动营造社会法治文化氛围。要坚持不懈地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用法治文化浸润心田、滋养社会,引导人们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在宣传主题上要积极围绕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重点问题,把握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吸引不同年龄、不同背景群众参与。

(六)运用文化创意的方式助推法治文化建设。结合民族、地域文化艺术,创作市民群众欢迎的法治文化创意产品,推动普法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打造具有呼伦贝尔特色的法治文化创意品牌 。如广泛征集呼伦贝尔特色的“呼伦贝尔普法”标识(LOGO)、宣传语、吉祥物等,吸引全民参与到法治文化建设中来。通过法治宣传活动、文艺演出、法治文化阵地展览等形式,积极将这些富有生命力、具有呼伦贝尔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品推向社会,传播法治理念。

信息来源: 法治调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