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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深化“两所”联防联建联治全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发布时间: 2021-02-13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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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能力,践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19年以来,我市全面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联建工作机制,提升了“两所”在基层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取得“1加1大于2”的工作效果,推动了平安呼伦贝尔、法治呼伦贝尔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一、积极主动对接制定工作方案

按照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共防共建共治协作机制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意见》(内司发[2019]22号)和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边境管理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公安(边境)派出所和司法所联防联建联治协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市14个旗(市、区)司法局根据自身需要,分别制定各地实施方案,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并设立两所联建试点单位,有时间有步骤的开展“两所”联建工作。目前,呼伦贝尔市140个司法所中与派出所结成“联动”对数132对,建立两所联建工作机制,年底前此项工作实现全覆盖。

二、开展两所联建,设立联动办公室

各基层司法所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情况在派出所设立专门办公室(人民调解室)。例如牙克石市的林都警务助理工作站、人民调解办公室、律师工作室等。联动办公室由社区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嘎查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组成,共同开展“两所”联建各项工作,并明确值班制度,明确职能,责任到人。

三、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全面加强沟通配合

建立两所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由司法局、公安局分管领导、司法所负责人、派出所分管领导、专职民警、人民调解员、嘎查村(社区)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互相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矛盾纠纷统计、分析研判工作,记录分析研判情况。建立司法所与派出所工作衔接的制度,两所各指派一名副职领导为联动工作联络员,司法所与派出所联络员保持密切联系,通过联络员加强与派出所的信息沟通,研究处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相关问题。在日常工作中两所各自承担所需经费。

四、完善两所联动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对于“两所”日常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疑难纠纷和危及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互相通报,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司法所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可能由民间纠纷转为刑事案件和群体案件的情况,及时向派出所进行通报,由派出所提前介入,配合司法所进行调解,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公安派出所接出警发现、受理的民间纠纷,适合以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治安案件、刑事和解案件等,由司法所配合派出所指派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五、多项联动措施加强基层治理能力

(一)法治宣传联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结合普法总体规划,从各自职能角度出发,针对辖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在日常宣传活动中,司法所、派出所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信息资源共享联动。“两所”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互相开放共享信息资源,司法所对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及时向派出所通报。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司法所需要调取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相关信息档案和数据给予协助配合,实现审前评估的受评估人信息共享,在重要时间节点上,两所及社区联合开展稳控工作的效果也显著提高,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特殊人员管理工作联动。“两所”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全面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派出所积极配合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及时推送到派出所,派出所把刑满释放人员纳入工作对象。

(四)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联动。“两所”就日常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发现的扫黑除恶线索、重大疑难纠纷和危及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互相通报,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的特殊时期,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干警合力成为了防疫一线的排查防控力量,不分昼夜、无休假的奋战在基层各个站点,开展排查防控工作,维护了呼伦贝尔一片净土。同时,共同开展排查疫情防控期间和疫情后复工复产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并及时开展调解,从源头上进行防范和治理,最大限度地预防、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五)法律援助工作联动。公安派出所在处理治安案件和纠纷过程中,对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众,告知并联系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法律咨询 ,对有法律援助服务需求并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告知其有权利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对涉及群体事件的,由司法所协助公安派出所进行法律宣传、调解等工作;涉及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所代为进行登记、收取材料等初审工作后转交相关法律援助机构。

六、工作创新与亮点

在工作中各旗市区司法局积极指导各基层司法所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确保两所联防、联治、联建工作取得实效。例如:满洲里市司法局根据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公安(边境)派出所和司法所联防联建联治协作机制建设的实施》的通知要求,建立了“三联六建”协作工作机制,即派出所和司法所开展联防、联建、联治,创建基层“两所”联动、基层社会治安防控、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六项协作机制,并取得显著成效;海拉尔区建设司法所、建设派出所和建设法庭创建了“两所一庭”联调模式,充分发挥了司法所、派出所和法庭各自的职能优势,以劝解为方式、以调和为目的,使纠纷调解更为高效便捷,使调处力度和成功率大大提高;牙克石市强化了公安派出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各类保障。包括物质支撑、业务支持和执法保障,确保专职民警负责联动、确保适合以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矛盾纠纷能够尽可能分流到人民调解渠道、确保人民调解效力的实现。两所联动真正实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两所联建工作机制运行至今,“两所”信息资源共享960余次,开展联合调解460余次、联合检查摸排450次。两所联建工作充分发挥了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职能作用,有效预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的发生,提升了基层基础治理能力,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了具有呼伦贝尔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两所”联防联治联建整合了两所各种资源,共享人力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职能优势互补等转化为战斗力,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真正呈现了“1+1大于2”的工作效果。但是在工作开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机制运行不规范,推进工作难度大。在没有统一的协调机构的情况下,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各有业务管理范围,开展业务衔接联动范围不清,机制运行不规范;二是经费保障不足。没有“两所联建”专项经费,而“两所联建”各项活动开展需一定经费支撑;三是工作台账没有统一标准。不能完整体现两所联动工作的开展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呼伦贝尔市司法局将在全市大力推行“两所”联动协作机制创建工作。司法行政系统将与公安系统相互支持,尽职尽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推进平安呼伦贝尔、法治呼伦贝尔建设,提升社会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

信息来源: 法治调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