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搜索
list
首页 > 全面依法治区 > 法治调研

法治调研

坚持实施精准普法 提升全民法律素质
——鄂尔多斯市“七五”普法工作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12 10:09    
分享到: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即可

自2016年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以来,鄂尔多斯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紧扣建设“法治鄂尔多斯”目标,全力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大力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形成了以领导带头垂范、部门紧密配合、群众普遍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精准确定普法主体、精准定位普法对象、精准搭建普法平台,全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各级领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显著增强,各项工作逐步纳入科学化、法治化的轨道。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制度建设,健全保障机制,“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考核。“七五”普法以来,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充实普法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提高了普法工作的协调指挥能力。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市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考核责任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市对旗(区)和旗(区)对苏木(乡、镇)目标考核范畴,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任务、职责和工作目标,通过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真正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个“硬指标”加以落实,提高了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是强化工作研究和规划落实。“七五”普法启动之初,市委、市政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做出了《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按照自治区的整体工作部署对全市“七五”普法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研究落实。每年都要对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查找工作差距和不足,根据工作进展变化情况,研究完善全年的工作任务,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和队伍建设。下大力气解决“经费有保障,事情有人做”的问题。经费保障方面,我们在“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中就确定了统一的经费标准,分级纳入了财政预算,并按照地区经济发展逐年增加,做到专款专用。队伍建设方面,我们狠抓普法讲师团队伍、法治宣传员队伍和法治宣传志愿者的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运作有序”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网络和工作网络,有力地推动了整体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全民普法基础逐步深化

一是围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深化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必修内容,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法治第一责任人作用,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为重点,广泛开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主题教育活动,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通过内部建章立制等举措,使得学法、用法、普法三者有机统一、相互促进。依托“法宣在线”学法平台对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进行学分化管理,学法考试成绩与职务任免、年度考评挂钩。五年来,全市共组织领导干部学法培训 120期,参训人员13600人次,副科以上参训率达到100 %。实现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围绕“法律进学校”工作,深化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全市213所中、小学校和4所大学全部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做到“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组织开展宪法日主题班会、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青少年模拟法庭、法治手抄报等活动。加强与公、检、法、司、律师事务所合作,探索建立了各阶段的大型综合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9家。各地还根据实际,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关爱生命 关注安全”、“珍惜生命 远离毒品”等专题活动,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

三是围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工作,深化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单位国家公职人员的普法教育。针对普通国家公职人员,我们主要采取部门内部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配合各级党校每年举办的各种培训班,把宪法和法律知识作为主要内容进行培训。坚持以考促学、学以致用,五年来,全市共组织国家公职人员学法培训167期。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共有2053家单位80710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学,参学率100%。

四是围绕“法律进企业”工作,深化企业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由各旗区组织驻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学法用法培训;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全面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全市238家大中型企业均配备了法律顾问,使企业在内部管理和外部经营上实现法治化管理,促进企业走依法治企之路。五年来,共组织企业学法培训96期。

五是围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深化农牧民、社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我们针对农牧民、社区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难以集中等特点,一方面,切实加大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另一方面,拓展了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借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以法治乌兰牧骑演出等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集中对宪法及与农牧民、社区居民生产生活紧密联系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各地还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嘎查村社区,通过开展便民义务咨询,发放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为基层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稳步提升

一是坚持普法依法治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

聚焦全市重点工作,部署开展了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精准扶贫、护航民企发展、命案防控、民间借贷和《民法典》专项法治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要求,把普法责任压在全市各级政府普法主体的“肩膀上”,实现服务中心“大合唱”。特别是今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暴发以来,市普法办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印发了《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宣传“两法一条例”,营造全社会共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法治宣传氛围,编印了《鄂尔多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法治防控四十诀》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汇编》宣传手册,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旗区、市直相关部门及防疫志愿者参阅宣传使用。并把“新媒体”作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的主阵地,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充分动员各旗区普法办、全市普法成员单位和律师协会、公证协会,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让“两法一条例”宣传形式“多起来”、方式“活起来”,同时利用法治鄂尔多斯微信公众号开展了全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微信有奖竞答活动,共有53万余人次参与活动。

《民法典》表决通过以来,鄂尔多斯市突出“关键少数”,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作为各地、各单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创新学习方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法条案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民法典》进行学习宣传,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注重实务应用,严格按照立法精神、立法原意解读《民法典》,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专题宣讲330场次。

二是坚持普法依法治理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

加强立法普及覆盖。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先后颁布了《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条例》《鄂尔多斯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鄂尔多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6部地方性法规,市普法办综合运用法治宣传主要媒体和网络平台,及时宣传立法过程中,项目草案征集和重要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组织专家解读。定期组织立法人员开展政府立法调研,召开调研论证会和座谈会。联合立法的主要起草部门和重点参与部门及时对外发布立法动态,宣传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助力法治政府和法治乡村建设。建立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法律风险评估制度,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在市、旗(区)、乡(镇、苏木)三级政府都聘用了政府法律顾问,建立了村(嘎查、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帮助嘎查、社区完善自治,同时深化法律进嘎查村(社区)工作,积极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深入村嘎查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法律讲座活动,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季节,广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食品安全等法治宣传进村入户活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司法所都开辟了法律图书角,方便基层群众日常学法。市直相关单位主动协助社区居民修订完善规范居务、村务、财务、公共事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引导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有6个嘎查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0个嘎查村被评为“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市954个村(嘎查、社区)均配备律师法律顾问,实现了村(嘎查、社区)法律顾问的全覆盖。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市普法办聚焦特殊时期民营企业法律宣传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全市律师的专业特长和实践优势,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印发《鄂尔多斯市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护航民企发展”活动方案》,开展专项普法行动。围绕民法典出台背景、重要意义、修订的主要内容等方面,举办了“民法典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主题宣讲活动,深入解读了民法典中与企业相关的内容,分析了与企业权益相关案例。全市各地、各职能部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质量监管、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重要时间节点和普法阵地,开展送法进工地、进车间等活动。

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和命案防控专项行动。结合“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重点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鄂尔多斯市司法行政系统命案防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扫黑除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排查化解责任,明确排查化解重点,进一步完善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在社区矛盾纠纷治理中的联动工作机制,主动参与各级综治中心工作,推动建立矛盾纠纷研判预警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网格员作用,即时即地开展调解工作,实现大小事情不出格,疑难纠纷共管理,有针对性地设置和丰富普法内容,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积极讲授“民转刑”“个转群”等典型案例和激情犯罪案例,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专项法治宣传1300场次。

三是坚持普法依法治理与法治文化建设紧密结合

首先,将普法与法治创建紧密结合起来,创立立体化、多层次、全覆盖的宣传阵地,为法治宣传工作形成强有力的硬件支撑。全市共建成法治文化广场22个,法治文化长廊41条,流动普法大讲堂227个,法治图书阅览站150个,实现了普法专栏在农村、牧区全覆盖。

其次,持续打造我市“法治乌兰牧骑”普法品牌,8支法治乌兰牧骑队伍,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将下基层文艺演出与“网上乌兰牧骑”相结合,创作排演了《人间正道》《利剑出鞘》《艾叶》《扫黑除恶享平安》等各类法治题材作品60余件,重点围绕普法内容进行惠民演出超过800余场次,并编辑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扫黑除恶文艺创作作品集》,积极引导群众以正确的方式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做斗争,提升群众知晓率。

再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开办了多个法治宣传栏目,电视台《法视界》、广播电台《直播说法》已成为我市普法品牌,用本地区真实案例和通俗语言,直观、形象、生动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还原案件真相,有效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五年来全市共播出以案释法节目765期。此外不断拓展户外公益普法新平台。将楼宇电视以及机场、车站、户外大屏拓展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放大网络平台、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工具作用,持续做好“以案说法”典型案例普法教育。精心制作拍摄了一百多部普法微电影、短视频、公益广告、动漫,拓宽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渠道。使普法工作更加贴近百姓,让市民在休闲娱乐中受到法律熏陶,增强法治理念。

二、存在问题

一、普法重视程度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够,认为普法工作是软任务、虚指标,在工作上有时做表面文章、方法简单。有的单位虽有安排,但抓落实不够,学法用法流于形式,考核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二、普法经费需要进一步明确。普法经费保障及预算标准有待提高,工作成效与要求还有差距。尤其是乡镇、街道一级较为明显,基层普法无专项经费将导致普法工作受到影响,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普法效果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中,大多采取悬挂横幅、发发传单、摆摊设点等方式,受众人员有限。法律读本枯燥无味,不能吸引群众关注。虽然不少单位也建立了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时期互联网+普法方式,但由于内容吸引力不够,关注度并不高。

三、“八五”工作建议

一是在工作对象上,要继续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这两个重中之重。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能力作为重点。

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

二是在工作措施上,要继续紧紧握住法治文化这个基本抓手。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形成“阵地、传媒、作品、活动”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融入公共空间建设法治文化阵地,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着眼“尊法”目标创作法治文化作品,贴近群众生活开展法治文化活动。

三是在工作保障上,要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全面建立各级各类国家机关的普法任务清单制度、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和年度工作考评制度,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与执法司法工作相互促进。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