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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督察

自治区法治建设第五督察组到鄂尔多斯市督察法治建设有关情况

发布时间: 2021-10-13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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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统一部署,10月11日-13日,自治区法治建设第五督察组组长巴根那率队赴鄂尔多斯市实地督察鄂尔多斯市法治建设有关情况。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刘晓峰陪同参与有关活动,市法院院长苏利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司法局党组书记高凤义、司法局局长刘杰,全程陪同参与督察。

督察组一行首先听取了市委书记、市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李理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整改落实情况和法治建设全面工作的汇报,督察组通过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座谈讨论、实地走访、群众问卷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鄂尔多斯市法治建设基本情况。


李理在座谈会上表示,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以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内蒙古反馈问题为抓手,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自治区法治建设第五督察组组长、自治区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巴根那对鄂尔多斯市法治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巴根那强调,鄂尔多斯市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配合好此次督察工作。督察组将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督察的全过程、各方面,客观全面了解情况,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共同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鄂尔多斯市将以此次督察为契机,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主动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再上新台阶。


信息来源: 鄂尔多斯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