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搜索
list
首页 > 全面依法治区 > 法治督察

法治督察

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召开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整改工作推进会暨专项督察培训会林少春副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

发布时间: 2021-09-19 14:10    
分享到: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即可

   

  9月18日,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召开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整改工作推进会暨专项督察培训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安排部署自治区法治督察工作,推动中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地见效,切实做好整改的“后半篇文章”。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党委依法治区办主任林少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司法部法治督察局副局长王磊到会作专题培训讲座。会议由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司法厅厅长白永平主持。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联络员,负责督察整改牵头任务的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依法治区办负责同志,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负责人,各专项督察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林少春副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但对照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法治建设还有一定的差距,在立法、执法、司法等领域各环节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林少春副书记指出,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各级党政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做好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加快法治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逐项逐条对照《整改方案》所确定的整改内容、措施和时限要求,认真检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反思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聚焦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深入解决立法偏差、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通过扎实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整改,引领和带动我区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林少春副书记强调,要充分利用这次专项督察,扎实做好督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全体督察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了解掌握专项督察的工作内容和纪律要求,做足做实专项各项“功课”。督察中,要更多地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多与基层干部、群众和当事人沟通了解情况,把主要精力放在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上,做到督在关键处,查在点子上,坚决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专项督察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王磊副局长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督察工作的职能定位,发挥法治督察的质、能、效等方面进行了深度解读,结合亲身实践和具体典型案例解析,就加强和改进督察工作方法、贯彻实践要求、提高工作质效等方面进行讲解,为扎实精准做好此次专项督察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白永平厅长在主持讲话中要求,专项督察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运用“解剖麻雀”的工作方式真正掌握实情,推动问题整改。各督察组要从实际出发,细化督察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全面了解、准确定位一个地区和部门法治建设的全貌,用“真督实察”回应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