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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秀丽:
你向呼伦贝尔市司法局提出的设立内蒙古赫民律师事务所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呼伦贝尔市司法局审查和自治区司法厅审核,认为你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设立内蒙古赫民律师事务所。
附件:1.特别提示
2.告知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01月04日
网站标识码:1500000036